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通报,居住在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华人男子陈汉雄(Han Xiong Chen,音译),已被联邦检察官起诉撤销美国国籍。 检方指控,陈汉雄曾两次以不同的名字非法入境美国并申请庇护,第一次被驱逐出境,第二次获得了通过,并拿到绿卡和入籍,但是在申请绿卡和入籍程序中均没有披露此前的信息。 起诉书显示,陈汉雄于1996年非法进入美国,向移民局提交了伪造的中国护照,并申请庇护。约六个月后,他被驱逐出境。理论上,陈汉雄应该十年内禁止入境。 但仅仅过了三年,1999年,陈汉雄再次非法入境美国,使用了与先前不同的出生日期,并再次申请庇护,这次获得了通过。陈汉雄随后获得了绿卡并完成入籍。 但是,陈汉雄在申请绿卡和入籍的程序时,均未如实披露先前的非法入境、伪照使用、递解出境以及再次偷渡等关键事实。 殊不知,当时移民局虽然没有脸部识别,但是已经启用了指纹识别。陈汉雄两个移民案件的指纹一致、姓名一致,只是出生日期不同,移民案件没追溯期,虽然是30年前的移民案子,一样被翻出来重新审理。 检察官办公室提出多项撤销入籍的法律理由:第一,陈汉雄并非“依法获准的永久居民”,因此从根本上不具备入籍资格;第二,他通过欺诈和故意虚假陈述获得移民福利、绿卡及公民身份;第三,他在受最终递解令约束的情况下,于离境后不足十年再次申请入境美国;第四,他实施了构成道德败坏罪(crimes of moral turpitude)的非法行为;第五,他在入籍过程中作伪证,导致其丧失入籍所需的良好道德品格。 根据《移民与国籍法》(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),已入籍者的公民身份并非绝对不可动摇。若入籍系非法取得,或通过隐瞒重大事实、故意虚假陈述取得,联邦政府可向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撤销入籍并取消入籍证书。法律依据主要见于联邦法典第8编第1451(a)条。 因此,北卡罗来纳州西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于今年6月向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撤销陈汉雄(Han Xiong Chen)的美国国籍。 已有两例 华人群体中并不鲜见 陈汉雄案发生在联邦政府大幅加强“撤销入籍”(denaturalization)执法的背景下。司法部数据显示,自2025年1月20日以来,司法部已提起逾百起民事撤销入籍诉讼,为有记录以来最多。锡拉丘兹大学TRAC项目统计显示,2026年5月至少立案15起,6月上旬已再立案18起,远超过去多年平均每月不足1起的水平。部分新案明确提到,USCIS指纹比对发现同一人曾以不同身份申请移民福利。 事实上,这类“先被递解或拒批、再换身份拿绿卡入籍”的案子,在华人群体中并不鲜见。近一年来,司法部和移民局陆续公布多起针对华人的撤销入籍诉讼,其中相当一部分正是隐瞒旧身份、旧递解令或改用新姓名、新出生日期后重新申请。 01 改名两次庇护获得通过 何品(Pin He,音译),又名何平(Ping He,音译)、何春迪”(Chun Di He,音译),福州人。 检方称,他1992年12月22日以“何春迪”身份乘商船抵旧金山,无入境文件被扣留,他申请庇护失败,于1993年3月9日被下令驱逐出境,1999年移民上诉委员会驳回,下令正式将他驱逐出境,但他此后未出现。 实际上,1993年底他改用“何品”,把入境改写成1992年11月在洛杉矶入境,并否认用过其他名字,再次申请庇护获得通过。2007年获得绿卡,2013年宣誓入籍。 国土安全部后来发现了他的两套身份,指纹为同一人。目前正在起诉撤销他的美国国籍。 02 改名拿结婚绿卡 根据司法部的声明显示,嫌疑人名叫郭三兴(Victor San Shing Kwok,音译),旧名郭新成(Xin Cheng Guo,音译),1975年6月生,住佐治亚州阿尔法利塔, 检方称,1994年9月他以“郭新成”寻求入境并申请庇护,1996年9月被移民法官驳回,准予自愿离境,1997年9月他未按期到案递解,亦无离境纪录。 2000年7月,他与美国公民结婚,9月以“维克托·郭”的名义递交I-485,自称无其他名字、也未被递解。2002年获有条件绿卡,2004年转正。2005年8月申请入籍,表格和面谈中同样否认旧名与递解史。2026年3月USCIS指纹比对认定两套档案为同一人。 随着川普政府对于入籍欺诈的严查,未来预计还有更多的华人将因为这类事件被撤销国籍。 特别